2012年8月30日星期四

合得來?

是否每一篇都要一個開場白?
我不知道。
我只知道,我很久都沒有以開場白來開始了。

人老了,想法也跟著不同。
很久很久以前就听說過,男生大概在二十六、七歲的時候,思想會開始穩定,會有明確的目標。而女生則在二十一至二十四之間發生。因此,他說男生如果可以找一個小四、五年的女生,會是很不錯的選擇。那個時候的我聽了,也沒多想什麼。一個連二十歲都不到的小伙子,怎麼知道六、七年之後的世界?

現在年過二十六,也出來社會工作了,才想起那從前的從前的那段話,也不無道理。

二十六的我在想,兩個人在一起,只要合得來就好。話說,很久很久很久以前,我時常聽到別人說這句話,但是到了現在才領悟其中的精髓。可不是嗎?兩個人在一起,起碼生活超過四十年,運氣好的話可能六十年還不止。我們都說父母兄弟姐妹都不能選,可是這一位終生伴侶確有選擇的權利。

那麼,到底什麼是合得來就好?其實你問我,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麼樣回答你。對於我而言,合得來,起碼是兩方面的事情。既是和對方在一起的時候,兩個人都會覺得舒坦、舒服、舒適………其實就是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都會覺得沒有壓力。如果你問我,怎樣才沒有壓力。以我而言,信任佔據一個很重要的位置。

我這個人沒有什麼好,最不好就是很難去相信一個人。可是,在我學習相信一個人的時候,才發現原來自己不被別人信任,也是一種折磨。雖然我選擇相信的人不多,可是令我失望的卻很多。

除了以上,還有一個以我個人而言,是非常重要的,既是兩個人起碼擁有同一種興趣。我可以很坦白的告訴大家,我沒有談過戀愛,也不知道到底戀人在一起的時候,會圍繞在什麼話題。只是我本身覺得,有一個共同的興趣,至少不會在不應該的場合出現“此時無聲勝有聲”的情形。

我知道以我菜鳥的資格是沒有權利在這裡放話,其實說了這麼多,我只是想說,
現在的我找另一半,外表居次,內涵第一,還有就是,
合得來。


我願意相信你,希望你也願意相信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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